一位女乘客凌晨时分叫了滴滴顺风车,不料遭到前来接送她的司机猥亵。今天上午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对网约车司机黄某某当庭提出强制猥亵罪的指控。
事发于去年11月13日凌晨,被告人黄某某驾车在朝阳区西大望路附近拉活,通过滴滴顺风车平台,接到被害人牛女士的订单,前往海淀区中关村附近。牛女士刚刚和朋友聚会喝了些酒,想要回家休息。牛女士上车后,黄某某就开始对她假意嘘寒问暖,以系安全带为由,趁机动手动脚,并在路程中进行了绕路。http://www.yixiin.com/news/
车行驶到牛女士家附近时,牛女士要求下车,黄某某却将车开进一个胡同中停下,并锁上车门,在该胡同中停留半个多小时。在此过程中,黄某某谎称让牛女士在车上醒酒,假借为她盖衣服之机,不顾被害人的反抗,手伸进裙子内对她实施了猥亵行为。
在被害女子的反抗和喊叫下,黄某某最终将车开至小区门口,并让牛女士下车。之后牛女士报了警。不久,黄某某就被公安机关抓获了。
起初,被告人黄某某不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抱有侥幸心理,进行了诸多辩解。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王楠、宿力元称,此类案件确实很难取得直接还原完整案发过程的客观证据,但通过分析被害人的报案情况,对双方言辞证据进行分析,发现被告人辩解的诸多不合理之处以还原事实,最终黄某某在无可反驳的事实面前当庭认罪。
法官建议:案件多发需彻底整治
滴滴出行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本月6日凌晨,郑州机场附近,21岁空姐李某在搭乘滴滴顺风车的过程中,被司机刘某杀害,后犯罪嫌疑人刘某被发现已经溺亡。此时,距离滴滴车主殴打投资人张恒的“滴滴打人”事件平息,尚不足一周。今天上午,海淀法院姜楠法官分析了网约车高发案件以及平台出现的漏洞,建议敦促平台拿出彻底整治的方案。
涉顺风车司机猥亵案多
海淀法院姜楠法官称,因滴滴出行而引发的强奸、猥亵案件基数较大,手法多为通过搭载女乘客,并在后续交往中实施侵害。但将犯罪行为限定为行驶途中后案件数量大幅减少,且多集中为顺风车车主。
2016年11月10日2时许,专职的滴滴车主侯某在将女乘客送达目的地后,趁女乘客醉酒之机实施猥亵,抚摸其胸部及下体。侯某于当日自首,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后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2016年8月15日5时许,顺风车主蔡某在其车内持电击枪威胁乘客,并强行发生性关系,因还犯其他强奸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15年7月4日3时许,滴滴顺风车主郑某接到乘客后,在车内采取扇耳光等暴力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郑某次日被抓获,赔偿7万元后获谅解,后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故意伤害罪案件也高发
姜楠法官介绍,实践中,车主与乘客因纠纷、口角而引发的故意伤害罪案件,属车主涉刑中最为高发罪名,出租车、专车、顺风车、代驾均有涉及。
去年5月19日,滴滴出租车司机李某驾驶搭载乘客,发生口角后双方互殴,李某殴打致乘客左侧鼻骨及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轻伤二级),后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去年1月24日,滴滴代驾司机要某驾车送被害人孙某,因支付代驾费用问题二人发生争执,殴打孙某致双侧鼻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后要某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
2015年12月24日,滴滴顺风车司机贾某与乘客发生口角后,要求乘客下车,并在路边殴打致乘客轻伤一级。贾某赔偿12万元并取得谅解,后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
注册司机被发现有前科
经过梳理案例,法官发现部分案件虽不属滴滴司机对乘客作案,但在案证据显示:平台对注册司机的核实存在疏漏之处,存在含有恶性犯罪、交通肇事罪前科的司机。
宋某是滴滴专车注册司机,曾因犯盗窃罪、组织越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2010年2月1日刑满释放。去年8月,宋某未通过滴滴接单,但在火车站附近拉黑车过程中,以“我蹲了12年大狱,我弄死你,信不信”等语言威胁乘客,并强行发生性行为。
另一名滴滴出租注册司机尹某,曾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998年1月减刑释放。2015年尹某在行驶过程中,虽未通过滴滴接单,但其驾车拖拽欲上车乘客致对方轻伤一级,后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
滴滴专车注册司机姚某,曾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0年12月刑满释放。2015年姚某殴打多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此外,另有滴滴专职司机在运营过程中涉嫌妨碍公务罪、贩卖毒品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等罪名,部分顺风车司机亦存在将借用他人豪车注册作为后续诈骗、强奸的犯罪手法情况。
法官建议应彻底整治
姜楠法官分析说,上述案例从地域范围上横跨全国,从时间范围上集中在近三年,从罪名性质从杀人、抢劫等恶性案件到故意伤害、诈骗、盗窃不等;但均显示,滴滴平台所衍生的刑事案件数量远高于公众所知悉的。法官建议,对于一个深植于日常消费、掌握海量数据和交易量的公司,是时候要求滴滴出行拿出彻底整治的方案了。而这显然不是100万悬赏和暂停现有注册审核能够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