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童车绊倒大妈【热点】_社会新闻_行业资讯_258商务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二手    贵金属  网站建设  机器人 

骑童车绊倒大妈【热点】

   2018-06-21 13:49:41 258商务网1
核心提示:骑童车绊倒大妈【热点】 扬子晚报微信公号6月18日消息,日前,南京江宁开发区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21世纪国际公寓发生一起自行车
   

骑童车绊倒大妈【热点】  “扬子晚报”微信公号6月18日消息,日前,南京江宁开发区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21世纪国际公寓发生一起自行车撞伤老人的交通事故。 

民警赶到现场了解了“事故”原委之后,真相却叫人“大跌眼镜”。 http://www.yixiin.com/news/list-6934.html

原来,“事故”的双方是一名3岁的儿童和一名花甲老大妈,而“肇事”的车辆竟是一辆儿童玩具车。 

因双方认为是对方的责任,老人坚持要按“交通事故”来报警处理,不过,民警在鉴定了事故现场及“肇事车辆”后,认为童车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无法认定为交通事故,于是将该起纠纷移交辖区派出所协调处理。 

当晚8点多,市民杨先生带着自己3岁的儿子,到小区四楼的一处平台上玩耍,小区年过六旬的王大妈也正在平台上跳广场舞。 

谁知,王大妈在跳舞时没注意到杨先生的儿子正在自己身后骑儿童玩具车玩耍,在跳舞后退时一不小心绊到了儿童车上,王大妈和孩子一下子都倒在了地上,双方都有皮外伤。 

于是,王大妈认为:孩子骑着“自行车”将自己撞伤,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并拨打了报警电话,要求民警按照交通事故处理,认定孩子和家长负全部责任。 

而闻讯赶来的孩子的母亲则认为:王大妈是自己不小心撞到了孩子及童车,且孩子的手臂和腿部都有擦伤,王大妈应该负全部责任。为此,双方各持一词,现场吵了起来。 

民警赶到现场详细了解情况后,又对“肇事车辆”进行了鉴定,通过查看车辆以及车辆合格证和车辆使用说明,确定这辆带着两个辅助轮的“自行车”为儿童玩具车,不属于自行车。 http://www.yixiin.com/news/list-6933.html

民警告知双方,按照《道路交通法》规定儿童车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所以该案不能按照交通事故处理。鉴于双方伤势不严重,为化解双方的矛盾,民警又联系了当地辖区派出所,由派出所对双方进行劝解,协调解决。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258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125493959@qq.com 客服QQ:2924917661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2924917661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