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到此体验“洪峰漂流”,消防队员只得在洪水里护送7人直到天黑。这段“洪峰漂流”拒绝救援的视频传到网上后引发对漂流者的广泛谴责。专家表示,在洪峰过境期间,私自进入嘉陵江漂流,本身就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7人“洪峰漂流”拒绝救援 http://www.yixiin.com/news/list-6940.html
近日,一段重庆消防官兵驾冲锋舟在嘉陵江中搜救“落水者”的视频引起争议。视频中的“落水者”拒绝接受救援,他们自称为了体验“洪峰漂流”,特地在洪水过境的时候下水。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视频中的情景发生在7月13日。参与救援的重庆市北碚区消防支队城南中队中队长王植回忆了当天的经过。王植表示,
7月13日下午近5时,重庆市北碚区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发现北碚境内嘉陵江中有人影。北碚消防支队立即调度城南中队携带冲锋舟前往。
王植表示,相关部门早已发出嘉陵江洪峰过境的预警,所以当时江面没有船只航行,彼时水流湍急、暗流颇多,他们的冲锋舟也是一路颠簸。
与此同时,还有江边另一路救援人员在沿江公路开车寻找“落水者”。经过近一个小时奔波十多公里的搜寻,消防官兵终于在北碚水土码头附近水域发现了他们。
但令救援队员意想不到的是,当冲锋舟接近7名“落水者”,准备抛掷救生圈时,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他们自称是某游泳协会成员,认为此次洪峰“难得”,要体验“洪峰漂流”。
在经过十几分钟劝说后,有两名男子上了冲锋舟。但是没过多久,他们又再次跳入江中。
消防队员一路护送至天黑
当天坐镇指挥的重庆市北碚区消防支队参谋长刘锦强告诉北青报记者,从选择的江面位置到他们的着装,他判断这7人绝不是第一次在大江大河里这样游泳。
“他们选择了江心水域,能避开漩涡。漂流者身上穿的救生衣也属于更加贴身的专业救生衣,不是普通船只上用的那种。而且每个人的身上还都绑了不止一个漂浮球。”
但即便是这样,并不能说明他们这样漂流就能保障安全。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事发当天,洪峰正在过境嘉陵江。嘉陵江合川东津沱站13日5时数据显示,已出现洪峰水位210.93米
,超警戒水位6米,超保证水位4米。刘锦强说,漂流者自称从北碚区水域下水,将漂至沙坪坝上岸。但在冲锋舟之前寻人所驶过的水域,水流湍急
,即便是船只行进都存在被掀翻的危险。直到水流相对较缓的位置,船只才追上漂流者试图实施救援。
直到当天晚上7点左右,天色渐暗,冲锋舟不能冒风险夜行,消防人员只得在此时停止跟随。事后,刘锦强把相关视频、图片资料转交给了当地的公安部门。
刘锦强解释,消防部门也没有强制将这些人带离的权力,“如果我们强行采取控制措施,双方在水面上产生摩擦,那样反而更容易出意外。”
“我们没有权力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只能去劝阻和引导。”参与救援的王植表示,此后消防队员只得驾驶冲锋舟在洪峰中一路护送他们,岸上的救援人员也只能驾车跟随,整个过程长达一个多小时。
专家:漂流者对自己不负责
这段视频上传至网络后立刻引来了谴责,网友除了“心疼”消防官兵被迫一路“陪游”,更多的评论是谴责漂流者不尊重自己的生命,更是对公共救援资源的无谓消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旭昨日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漂流者的确有浪费公共资源的行为。就漂流者行为而言,在洪峰过境期间,私自进入嘉陵江漂流,
本身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游泳爱好者应当遵守基本的安全常识。作为政府部门,应该在特殊时期做好警示,不仅要发布预警,还要在重点江段周边增加人员或设施,防止民众进入江中。
另外,该事件中的漂流者还介绍自己是某游泳协会成员。对此,王旭说,专业领域协会一般都会在章程中约定会员的相关行为,并可以对内部成员实施必要的惩罚权。
因此,可以通过专业组织的自我规范以及社会的道德评判,让漂流者对自己的违规行为有所忌惮。(文/本报记者 熊颖琪) http://www.yixiin.com/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