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11个部门4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尚未确定过“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名单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在本通知发布后三个http://www.yixiin.com/news/月内确定首批名单。要合理安排确定后续处置企业名单,原则上应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处置工作。
通知明确,分类处置“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的直接债务,提出要完善政策与制度环境,加大对兼并重组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供发放并购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并购票据和引入并购基金。
自2016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幕开启至今,大部分行业去产能进程已经接近尾声。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认为,剩下的无效产能多集中在“僵尸企业”,由于目前的制度安排,有一些“僵尸企业”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置。记者也了解到,去产能企业负债水平处于高位,偿债压力较大,而且债务构成复杂,处置成为棘手问题,进展较慢。
根据通知要求,要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债务,加快“僵尸企业”出清,有效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助推经济提质增效。其中,由“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法人单位作为借贷主体、债权债务关系清晰的债务被归为直接债务,处置方式是依据营业价值、债务清偿能力、资产负债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关法规,分别采取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债务重组、兼并重组等方式分类处置。http://www.yixiin.com/pho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