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范天娇
“我们主要是把钱借给学生,利用学生胆小、害怕的心理,收取高额费用。”近日,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套路贷”涉恶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汪大军等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到十五年不等,并处罚金1万元至150万元不等。http://www.wlchinahc.com/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4月,被告人汪大军在某写字楼租房作为据点,针对在校大学生开展“套路贷”活动。该套路贷犯罪集团以零门槛、低利息贷款为幌子,以替人清账为由,通过网络贷款迷惑学生借款,进而诱骗借款学生面签,并采用虚高合同、制造虚假流水、转单平账、肆意认定违约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
小雪是被害人之一,2017年10月,她找到汪大军进行面签,借款还债。后来,汪大军又向小雪推荐了汪秀军、倪志强、任亚俊3人,此4人共计让小雪签下4万元借条。为制造虚假流水,汪大军等人在足额打款4万元后,要求小雪取款1.2万元交还给汪大军等人。这么一来,小雪实际到手2.8万元。之后,小雪每天还需要支付给汪大军等4人共计600元续期费。因还不上钱,汪大军等人要求小雪再向他人借款平账,致使小雪的债务垒高至20余万元。
像小雪一样,有100多名受害人被牢牢套住。经审计,该犯罪集团共骗取被害人钱款1521143.74元。据被告人供述,等学生入套后,会要求其填写资质审核表,包含学生本人及父母、大学辅导员等信息。手握这些信息,汪大军等人不仅在放贷过程中威胁、恐吓被害学生,还为追讨非法债务使用口头威胁、电话轰炸、http://www.wlchinahc.com/news/发送侮辱短信及图片等方式长期滋扰、恐吓被害学生,破坏了被害学生正常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严重影响在校大学生的身心成长。
法院审理认为,汪大军等12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实施“套路贷”活动,骗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汪大军等人两年内多次采用滋扰、纠缠等方式扰乱他人学习、生活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采取上述寻衅滋事手段,同时又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后果及在组织中的作用,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