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1日讯 1月21日,在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据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力争通过两年试点,在全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
刘友宾表示,2018年初,“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列为中央深改委2018年工作要点。《方案》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个左右有条件、有基础、规模适当的城市,在全市域范围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到2020年,系统构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探索建立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为建设“无废社会”奠定基础。
《方案》主要提出六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二是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三是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四是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五是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六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
“下一步,我部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启动试点城市筛选工作,组建专家团队,指导各地试点实践,力争通过两年试点,在全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 刘友宾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