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斧当街砍人
2019年2月25日7时许,在河南郑州市大学路航海路向北50米路东航院家属院门口,发生一起持斧砍人事件,造成4名路人受伤。
事发后,现场见义勇为的群众当场将犯罪嫌疑人制服,民警也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目前,4名受伤群众已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均无生命危险。
经初步调查,嫌疑人杨某(男,49岁,郸城县人),无业。据家属反映,其近期多次出现精神病症状,于2天前由家属陪同来郑准备就医。
据一位现场目击者表示,该男子砍伤4人 ,其中包含小学老师和孩子,“她带着小朋友来这儿买早点,母女两人还有早点店老板都被砍伤了。”
一位伤者称,事发时自己是准备逃离时被砍人男子持斧砸到了头。“我推他,但他又一斧子砍到我额头上。”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精神病人杀人如何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其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