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历史上第一张黑洞照片昨日发布,再次证明霍金先生的预言是正确的。但在中国,黑洞照片首发却引起了别样的风波,视觉中国以含糊的说辞主张对该照片的版权,因其有违事实,激起众怒。这家经营图片版权的公司还被揭露出更多问题,其“钓鱼”式盈利模式受到抨击,被认为是版权秩序的“黑洞”。
回顾起来,自媒体对黑洞照片首发这一事件贡献了两波舆论:第一波是在黑洞照片公开之前,全网普及黑洞的知识,仿佛自媒体主持人都熟稔天体物理学的知识。第二波则是讨伐视觉中国,“自媒体苦视觉中国久矣”,控诉受到后者的欺凌,损失巨大。
实际上,首张黑洞照片执行了版权开放协议,只要在使用时注明是欧洲南方天文台这个出处,无论商用与否,都不构成侵权。也就是说,全世界都可以在遵守开放协议的前提下免费使用它。这是欧洲南方天文台对重大公众议题的豁免,体现了超越商业利益之上的文明做派。
但是,我们看到,视觉中国及其负责人柴继军在开放协议被大众知晓前,发表了一些具有误导性质的声明和讲话。并将这一免费图片收录自家网站时,做了“版权属于视觉中国”的附注,而在回复用户咨询时,视觉中国回答的意思像是它拥有这张图片的所有版权。
正是在故意混淆黑洞照的版权上,视觉中国收获了第一轮谴责。尽管柴继军随后辩解说,许多家都获得了该图片的版权,用于商业用途会有风险云云,但视觉中国误导舆论、试图借此获利的不光彩手段被坐实。随即,这种手法被更多地揭示出来,掀起更猛烈的风暴。
官微@共青团中央第一个将焦点转移到视觉中国可疑的商业模式上,它列举视觉中国竟然将国旗和国徽收录在版权库里,也就是说它要向这种公开的免费资源收取版权费。而我们知道,这种版权收费不仅不合理,而且不合法。是可忍孰不可忍,舆论沸腾了,视觉中国被吊打。
对此,视觉中国发表致歉声明,承认自己作为平台方负有审核不严的责任,并对不合规图片做了下线处理,还表态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性的加强审核,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但已经有更多的商业公司加入到揭发的队伍中,这些公司在视觉中国的网站上检索发现,它竟然将这些公司的logo作为版权图片出售,包括新浪、海尔、苏宁、阿里……等等。柴继军和视觉中国紧急公关,解释说,这些都是摄影师自行上传,跟视觉中国没有关系。
问题是,这种切割法被视觉中国自己的解释推翻了。柴继军承认,视觉中国开发了一套系统,可以检索网络上所有使用它版权图片的网站和机构。换句话说,视觉中国有能力甄别图片版权究竟是不是它自己的,即使用户自行上传,它应该也有技术能力发现并识别,但它没用此来做正事儿。
说的简单点,视觉中国的自由侦测系统,完全有能力搞全网监测,但在实际中,它的这套系统只对外、不对内,以至于它可以无视自家版权库中的侵权、霸权行为,却对网络误用的提出版权诉求。
正像一些自媒体控诉的那样,视觉中国的盈利模式有违商业道德:它在建设自有版权库的过程中,故意逃避自身的责任,甚至故意设置版权的坑,引诱用户使用,然后定期检索,以侵权名义提出大量、大额诉讼,适时收割。这不是光明磊落的做法,这种盈利模式有钓鱼式盈利模式的嫌疑。
从首张黑洞照片引申到盈利模式,围绕视觉中国所引发的激烈谴责,并不该受到误解。无论是自媒体用户,还是商业公司,人们并不是要免费使用视觉中国的图片,而是愤怒于这家公司公然埋设版权陷阱。这种做法对建设图片版权的良好秩序是有害的,是破坏者而不是建设者。
在参与到谴责视觉中国的行列时,我们也该考虑的是一个正常的版权秩序是怎样的,它在技术上没难度。建立图片版权的追踪系统,让下游用户可以轻易查询版权归属,及时得到充分的版权警示,减少无心之过。作为行业大公司,视觉中国有责任将技术优势用在这个方面。
也许有人说,如果视觉中国将自家的检索侦测系统用于版权事前警示,必然会减少其版权收入,所以它不会主动为之。问题是,如果视觉中国继续自我放任下去,认为制造一个含糊的版权秩序才能从中渔利,那它的商业模式就近似于欺诈,总有一天会走不下去。
我们也注意到,就在自媒体和商业公司谴责视觉中国时,柴继军在回应中针锋相对,反复控诉自媒体用户是侵权重灾区。我们不排除有些恶意侵权的行为,但考虑到侵权成本太高,故意侵权可能只占很小比例,大概率的误用才是需要视觉中国给予正视的问题,并且有能力纠正。
如果视觉中国不愿意做这样的事情,我们希望图片版权业的其他公司能认清楚,以制造混乱的版权市场为牟利的基础,不仅公司走不远,更会破坏整个版权交易市场,属于涸泽而渔。现在对视觉中国的讨伐很能说明问题,我们期待版权行业中人眼光高远,早早从欺诈性的模式中挣脱出来,自我救赎、自我建设,才能洗净不光彩、不道德的商业形象。
总之,要有道德勇气,转头去做版权秩序的建设者,而不是继续沉沦,沉浸于版权市场的“黑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