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老太太和老伴儿赵老先生在西城区有一套住房,但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多年。郭老太太称,去年8月份她才得知,丈夫与女儿签订买卖合同,以极低的价格擅自将夫妻共有的房子过户给了大女儿。郭老太太认为丈夫和大女儿恶意串通,侵犯了她的权利,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定父女签订的合同无效。http://www.yixiin.com/news/list-6995.html
在法庭上,赵老先生和女儿都表示,郭老太太对过户房子是完全知情,甚至是配合的。
赵老先生说,因为家里一直对小女儿的物质照顾比较多,为了一碗水端平,便决定将房子给大女儿。为此,他们还专门开过家庭会议,一家人也都同意了。
大女儿表示,房子过户前,房产证一直在母亲手里,要不是母亲提供了房产证和身份证原件,房子怎么可能过户?
为了证明母亲对过户是知情的,大女儿在诉讼中还提交了她与母亲通话的一段录音。在这段通话中,面对女儿的质问,郭老太太说:“这里边有误会,这里是有原因的,但是我现在后悔了。”当女儿表示郭老太太提供了房产证、身份证,让她去办了过户,对此事完全知情时,郭老太太回答:“我那时候是好心,现在不是了。我的好心眼都让狗吃了。”
从对话中看得出来,家里面确实出现了一些矛盾,只是郭老太太没有说出来罢了。
法院认为,赵老先生与大女儿名义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约定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也没有实际支付钱款,所以二人的真实意思是房屋赠与。根据大女儿提交的录音证据,她反复询问郭老太太,涉案房屋的过户郭老太太不仅同意还催着她去办理。郭老太太称其“后悔了”、“现在不是了”。法院认为,郭老太太对父女之间的赠与行为是知情并同意的,因该赠与已经完成,郭老太太要求确认赠与合同无效没有法律依据,驳回了郭老太太的诉讼请求。http://www.yixiin.com/news/list-69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