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就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例。一名1958年出生的唐山常姓女子,为运行比特币矿机“挖矿”,在2018年1月11日至10月2日期间,窃电17277.6千瓦时,非法获利6500元。经公安侦查,此案已告破。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常桂凤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日前,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公开了一份《常桂凤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常桂凤,女,1958年10月28日出生,汉族,生于唐山市,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及捕前住唐山市。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8年10月2日被唐山市公安局开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5日经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于同日被唐山市公安局开平分局逮捕。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常桂凤犯盗窃罪一案,于2019年1月2日向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常桂凤于2018年1月11日至10月2日期间,在唐山市开平区上村东新庄43号常炳武(常桂凤父亲,已故)院内,私接线路窃取国家电力资源,窃电运行放置在该院倒座西屋的4台比特币矿机,案发前已出售部分比特币,非法获利6500元。经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唐山供电公司核算,常桂凤窃电电量17277.6千瓦时(1度电为1000瓦时),经鉴定价值8984.35元。
被告人常桂凤于2018年10月2日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同年12月26日退还窃电款8984.35元。针对上述指控,被告人常桂凤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意见,当庭表示愿意退还非法所得,并认罪。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常桂凤的亲属积极退赔经济损失及非法所得,具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常桂凤经口头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常桂凤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二、公安机关扣押的被告人常桂凤窃电用比特币矿机四台、稳压器一台、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三、被告人常桂凤退赔窃电款8984.35元,退还给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唐山供电公司;被告人常桂凤退还的非法所得65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已缴纳)。“挖矿”是虚拟货币“开采”的过程,是通过专用“计算设备”投入算力进行“解题”,在这一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电力。
实际上,今年4月8日,国家发改委就发布了关于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明确显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生产过程)名列淘汰类产业之中。那么,比特币网络到底有多耗电?开采一枚比特币的成本到底有多高?对此,记者采访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赛迪全球公有链技术评估负责人蒲松涛。蒲松涛告诉记者:“由于比特币是基于工作量证明,与算力相关。要有算力,就得耗电,所以它的耗电量是很大的。也正因为有这么大的耗电量,才能保证比特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据btc.com网站数据显示,截至当前,整个比特币网络算力约51.65EH/s,通俗地说,这相当于184万台比特大陆S15(算力28T,功率1596W)矿机在运行,一天耗电量约6992万度。除以当前每天比特币产量1800个币,不计算其他成本,每个比特币单电力就要消耗3.88万度。”由此看来,虽然当前比特币价格昂贵,但是开采一枚比特币的成本也一点也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