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记者拿到的这份在朋友圈传播的求婚律师函显示:任女士,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团接受王先生的委托,就王先生向您求婚一事,特向您发出律师函,具体内容如下:2016年5月20日,在南京市秦淮区一大厦,您与王先生,相识相知。在此后的三年时间里,王先生与您感情融洽,和睦共处,王先生不断为您的美貌所倾倒,更为您的学识所折服,双方感情不断升温。据此本律师团队认定,我方委托人已经与您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具备了进入下一阶段的全部要件。鉴于上述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第九条之规定,本律师团队向您发出本律师函,望您即刻答应我方委托人的求婚请求,如您逾期不回复,您将错过终生幸福。
综上,为了您的终生幸福,请您充分考虑我方律师团队的意见,并尽快给予我方委托人正面答复。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这份律师函还盖有事务所“公章”,落款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对于这份律师函,不少网友认为此举十分浪漫,直呼有创意。
23日中午,大成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在发布的《对网传强制求婚律师函的一封感谢信》中称,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追求美的方式,从远古河道上的一颗彩色的石子,过渡到了法治社会下的一封强制求婚律师函。
大成表示,该求婚律师函公章系拼贴而成,工艺可嘉,但与大成无缘。落款日期后面追加了四个字:大成官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