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苏诗钰
6月18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中国铁路总公司改制成立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挂牌。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国铁企业实施公司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动中国铁路总公司股份制改造的重要决策;是铁路系统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法治化市场化经营的重大举措;是国铁企业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实现从传统运输生产型企业向现代运输经营型企业转变的内在要求。
据该负责人介绍,2017年以来,铁路系统先后实施了铁路局公司制改革、铁路总公司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所属非运输企业公司制改革、铁路局集团公司内设机构改革,为推动铁路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体制机制保障。目前,铁路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运输安全保持稳定,客货运输持续增长,经营效益不断向好,铁路建设科学有序推进,科技创新成果丰硕,为深化公司制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
该负责人介绍,改制后成立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承担国家规定的铁路运输经营、建设和安全等职责,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统筹安排路网性运力资源配置,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负责铁路行业运输收入清算和收入进款管理。经国务院批准,公司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公司中文简称为“中国铁路”,英文全称为“China State Railway Group Co.,Ltd.”,英文简称为“CHINA RAILWAY”,英文缩写为“CR”。公司注册资本为17395亿元,以铁路客货运输为主业,实行多元化经营。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债权、债务、品牌、资质证照、知识产权等均由改制后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承继。
该负责人指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成立,有利于发挥铁路作为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骨干的重要作用,提高国铁资本效率效益,增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市场活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加快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国铁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国铁企业加快走向市场,提升铁路客货运输服务品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