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5日讯 (记者 张海蛟)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案作出处罚,没收该公司劣药栀子312袋,没收违法所得5702.4元,并处货值金额一倍罚款11880元,罚没款共计17582.4元。
上述处罚的决定机关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年8月1日。该局于2019年7月29日向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深市监福告字 [2019]10265 号),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责令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7月3日,是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一致”,股票代码:000028)旗下子公司。其股东结构如下: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持股100%,认缴出资1080万元。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是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大药房”)子公司。国大药房同为国药一致子公司。
8月24日,国药一致发布2019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国药一致直接持有国大药房60%股权。
2019 年上半年,国药一致实现营业收入252.28 亿元,同比增长21.4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1亿元,同比增长1.42%。分销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94.77 亿元,同比增长22.6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2亿元,同比增长15.41%。国大药房实现营业收入61.08亿元,同比增长18.7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亿元,同比增长7.81%。
半年报指出,在医药零售领域,国大药房是全国销售规模排名第一的医药零售企业,是国内少数拥有全国性直营药品零售网络的企业之一。建立了28家区域连锁公司,零售连锁网络遍布19个省市自治区。
国大药房经营商品品规近12万种,国大药房旗下子公司的医保资源获取能力普遍较高,医保销售占比较高,经营稳定。
截至2019年6月末,国大药房拥有门店4593家,共覆盖全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形成覆盖华东、华北、华南沿海城市群的药店网络,并逐步扩散进入西北、中原和内陆城市群。
另外,半年报强调,国大药房的规模领先,是核心竞争力之一,规模优势降低了公司的采购成本,增强了公司的谈判议价能力。
截至2019年6月末,国大药房直营门店3470家,销售收入53.81亿元,同比增长11.82%;加盟店1123家,配送收入6.22亿元,同比增长7.64%。
国大药房的商品供货方主要以外部供应商为主,辅助一些国药集团的关联企业和自有品牌。
官网显示,国药一致是中国医药集团、国药控股旗下的综合性医药上市公司,2018年销售规模超500亿元。分销立足打造“中国南区领先的药品分销及供应链服务提供商”。
截至9月4日收盘,国药一致报46.84元,总市值为200.5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