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4日讯 昨日晚间,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30 中国高科)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上证公函【2020】0022 号《关于对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剩余股权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1月3日,中国高科公告称收到控股股东方正集团通知,经北大资产研究决定对中国高科收购英腾教育剩余49%股权事宜,不予办理评估备案。经事后审核,上交所要求中国高科补充披露具体测算上述赔偿履约金及原价转让当前所持英腾教育 51%股权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等问题。
《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2020年1月3日,公司提交公告称收到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通知,经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资产”)研究决定,对中国高科收购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腾教育”)剩余 49%股权事宜,不予办理评估备案。
经事后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现有如下问题需要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
一、公告显示,基于上述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结果,本次交易存在无法继续推进的终止风险,且根据前期《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在此情形下公司须向原始股东赔偿履约证明金的 35%,金额约为 2811.375 万元。同时,原始股东有权选择解除协议,并要求公司以原价向原始股东转让其所持的英腾教育全部股份。请公司补充披露:
(1)具体测算上述赔偿履约金及原价转让当前所持英腾教育 51%股权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并结合前三季度业绩表现,说明是否存在导致全年业绩亏损的可能;(2)如公司将所持英腾教育全部股份转出,将导致公司对英腾教育丧失控制权,请说明公司若剥离此部分业务后剩余何种业务,并结合 2018 年公司合并口径及英腾教育业绩情况,论证说明上述事项是否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负面影响。
二、公告显示,本次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结果系由北大资产作出。请公司向相关方核实并补充披露:(1)由北大资产进行备案的原因及合理性;(2)鉴于北大资产系公司控股股东方正集团的控股股东,请公司补充说明公司决策机制是否具备对于控股股东的独立性,为此承担违约责任是否导致公司利益因此受到损害。
请你公司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20年1月1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披露回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