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姜 楠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2019年,深交所全年共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书215份,较2018年154份增长39.61%。其中,对上市公司及责任人作出决定书197份,对债券类发行人及责任人作出决定书9份,对会员作出决定书9份。
深交所以促规范、稳监管、维权益、防风险为核心目标,以纪律处分为重要抓手,对证券市场各类违规行为及时“亮剑”,通过对“关键少数”予以精准监管,扩大处分主体范围,重点监管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丰富纪律处分种类等方式持续做好依法依规监管,强化监管职能,提升监管水平,不断推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从纪律处分典型违规行为来看,在215份纪律处分决定书中,涉及的违规行为主要是信息披露违规及规范运作违规,分别占比约45.23%和35.69%。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重大事项披露违规、承诺未履行等上市公司类违规行为,成为监管“重拳出击”的主要方面。
资金占用方面来看,2019年,部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现流动性困难,违规占用资金等行为频发,部分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控制地位,通过银行资金划转、要求上市公司垫付、虚构交易、借由“第三方”中转等手段,实现占用目的。深交所通过纪律处分,对此类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违规行为予以重点打击、防微杜渐,督促“关键少数”知敬畏、守底线。全年共对28起资金占用类案件作出处分,其中,对16家上市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并对12人次予以公开认定。
在违规担保案件中,部分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功能严重失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在未履行上市公司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下,擅自挪用公章,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担保协议,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为有效防范和遏制此类违规行为,深交所坚持“精准打击”,抓“关键少数”,共对35起涉及违规担保的案件予以纪律处分。其中,对110人次主要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对确不知情且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违规影响的其他责任人从轻或减轻处分。
重大事项披露违规是处分高发区。今年以来,部分上市公司在公告中恶意隐瞒、蹭热点、炒概念,引发了投资者和公共媒体质疑,影响公司股价及成交量,对市场造成恶劣影响。深交所及时问责,严肃处理重大事项披露违规案件共计33单,引导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重组业绩、增持等公开作出的承诺,不仅是承诺人与上市公司间的约定,也是关系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效和经营实效的重要环节,往往对投资者的决策和交易产生重要影响。部分当事人在作出业绩承诺或增持计划时,未审慎评估履行能力,对投资者造成误导。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重组效能监管,深交所通过纪律处分等督促市场主体诚信行事,全年共计处分34单违反承诺的案件。其中,11单涉及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16单涉及未履行增持计划。
年度业绩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今年部分上市公司在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其中一些公司还存在“业绩变脸”等情况。对此,深交所严格适用业务规则,全年共对48起此类案件中的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