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四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月6日发布《关于四会市吾悦广场悦公馆2栋公寓楼2层违规施工问题的情况说明》:针对群众反映四会市吾悦广场悦公馆2栋公寓楼2层违规施工的问题,5月29日接报后,四会市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质量技术监督人员到现场核查。经核查,四会市东城街道玉城居委会商业大道125号悦公馆2栋公寓楼2层整层201号至242号共42套公寓房,建筑面积1842.64平方米,为同一业主姚某所有。姚某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动用大型机械拆除间隔墙体,初步统计已违规施工约700平方米。四会市住建局立即对姚某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