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辽宁葫芦岛,大货车司机张先生将货车停在路边时,突然走过来一位老人说,他的货车把自家养的鸭子给压死了。张先生有点懵,且难以置信。
随后,老人带着张先生来货车的左前车轮处,指着车轮底下的死鸭子质问,你自己好好看看,鸭子死在你的车轮下,分明就是你压死的,你还不承认?必须赔100元,要不然休想离开。
哭笑不得的张先生说,这货车加起来50多吨,要是货车从鸭子身上压过去,这鸭子还能完好无损么?早就压扁了,可现场是一点血迹都没有。你这是想讹人、碰瓷吧?但老人根本就不听他解释,坚称鸭子就是货车压死的,必须赔偿100元后才放行。
无奈之下,张先生选择报警求助。
警察到场一看,随后在智商受辱的尴尬中离去。
这个事吧,我支持老人,司机你必须得赔啊,这眼瞅着马上过端午节了,老人一把屎一把尿好不容易把鸭子给养大,你冷不丁给人压死了,这让老人家怎么过节?抛却丧鸭的痛苦不说,这大过节的桌上没点肉怎么能行?你考虑过大妈的感受?考虑过铁锅无鸭炖的感受吗?桌上无肉,把老人家馋出个好歹怎么办?万一馋死算谁的?所以,我劝司机善良,别没事找事,赔人鸭子,桌留余香。
再者说,一只鸭子才要100块钱,老人家真的是非常良心了,没有狮子大开口。试想,如果这只鸭子是只公鸭,而且还是那种会下蛋的公鸭,那么你赔十万一百万都不算多。不得不说,老人家的赔偿要求非常接地气,能够站在司机的角度,开出了一个良心公道的赔偿价格,你得跪谢才行啊。
你这司机还狡辩,说什么50吨的货车把鸭子压死,怎么会毫发无损?并以此为证,诽谤老人说人家碰瓷讹人。这一点就有失公允了,遇事不决问科学嘛。
我们从科学的角度来分析:
根据动量定理Ft=0-mv,F=-mv/t=-50x10^3x22/0.01=-1.1x10^8N。由此定理得出:“质量50吨速度80公里每小时撞到物体等于1.1x10^8N冲击力”。
看看,这么大的冲击力,即便没有接触,也足以让鸭子受气压冲击而亡。由此推测,外表看似无损的鸭子,很可能是受了严重的内伤。
当然,不排除这只鸭子有深厚的内功。当看到货车冲来的时候,迅速发动体内的洪荒之力,竭尽全身之功,生生把货车给逼停,可最终因内力耗费严重,五脏破裂而亡。所以,事发之后,司机要做的不是狡辩,而是应该积极配合老人,把鸭子送到相关部门进行尸检。
退一步讲,抛开事实不谈。老人家的鸭子去世,正处于悲痛之中,你作为一个过路人,见了之后总该有一点恻隐之心吧,是不是多少得给扔点,不说是100元,10块8块总可以吧,就权当是给鸭子买几柱香。按道理讲,再磕几个也是人之常情啊。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你这司机不讲究。若鸭子泉下有知,它也会恨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