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处青山如黛,近处溪水潺潺;溪畔公园内,几名村民正悠闲地聊天,孩童们在一旁奔跑嬉戏……傍晚时分,地处九龙江源头之一的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溪畔一片欢声笑语,不少村民走出家门散步观景。
这样的场景在过去难以想象。由于缺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新罗区雁石镇楼墩村房前屋后一度污水横流,一到夏天还会发臭、孳生蚊虫。楼墩村村支书林仁周指着村里近期投用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说,多亏有了生态补偿金的支持,楼墩村家家户户通了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污水靠蒸发”的景象一去不复返。
林仁周所说的生态补偿金是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金。2003年,福建在全国率先启动九龙江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试点,之后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到闽江、敖江等流域。按照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要求,近年来,福建进一步建立了覆盖全省12条主要河流的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
采取省里支持一块、市县集中一块的办法筹集资金;在资金筹措和分配上向流域上游地区、欠发达地区倾斜……记者采访发现,为更好破解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普遍面临的资金归集、分配难题,福建制定出台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金筹集、分配、使用、监管作出明确规定。
“2017年以来,福建省累计筹措下达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金超过70亿元。”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科财处四级调研员周毅津介绍,为确保有限的生态保护补偿金花在刀刃上,福建还建立了程序严格的资金使用和管理机制。
在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带动下,流域内地方政府积极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推动福建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并持续向好。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福建省主要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保持优良,Ⅰ类至Ⅲ类水质比例98.7%,比上年提升1.4个百分点。
水质持续改善也给流域沿线带来良好发展机遇。依托生态优势,位于闽江上游的三明市将乐县高唐镇常口村大力发展生态漂流、森林康养、观光农业等产业,村集体和村民收入稳步增长。“现在村民在家门口就有事干、有钱赚。”常口村村委会副主任杨礼义说,2022年村集体收入185万元,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万元。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秉持“改善者受益、恶化者赔偿”的原则,实施“双向补偿”,推动流域范围的市、县(区)持续改善水质;同时,加快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生态补偿力度,不断提升绿水青山保护者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