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洋工挣大钱
月薪轻轻松松好几万”
诱人的口号一喊
不知道撩拨了多少
渴望发大财、挣快钱者的心
近年来,在高薪诱惑下,掀起了一波波出国打工热潮,尤其是我国一些周边国家,貌似门槛低、技术含量不高、挣钱容易,鼓动赴缅北等地发财的触角已经伸到了地处内陆的宁夏。一些不法分子瞄准“商机”,不惜铤而走险,网罗亲朋好友,干起了偷越国(边)境、电信网络诈骗的勾当。
2020年3月,劣迹前科人员、海原县居民马某林被引诱偷渡至缅甸的诈骗公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并且“业绩突出”,在诈骗公司老板教唆下,引诱其哥哥等人偷渡去缅甸,并在陌陌等社交工具上聊天,谎称在缅甸每个月能赚几万元。2021年4月,西吉县居民马某昊等6人被其诱骗,在云南当地“蛇头”的带领下,偷渡至缅甸果敢地区一家诈骗公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自此,开始了他们梦魇般的“异国之旅”。
到达缅甸果敢后,他们长期被关押于阴暗潮湿的环境中,均患上皮肤病,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完全失去人身自由。其家属向公安机关求助,在了解相关情况后,为及时安全解救马某昊等6人,经我国政府多方协调,2021年5月,马某林在缅甸果敢的诈骗公司被缅甸警方查获,缅甸警方将马某昊等6人从果敢地区成功解救。组织者马某林、偷渡人员马某昊等6人因偷越国境被缅甸果敢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海某龙因未满18周岁,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其中在曼德勒学习教化至满18周岁)。2022年7月,偷渡人员服刑期满后,被当地移民局移交至当地警察局,在宁夏和云南公安机关共同努力下,终于安全回到家人身边。
海原县公安机关对组织者马某林犯罪行为循线深挖,发现其先后多次组织11人非法偷越国(边)境至缅北加入电信网络诈骗公司对我国境内人员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最后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警方提醒
境外不是遍地黄金,能躺着挣钱的天堂,不要被描绘的“钱景”蛊惑,以身试法,否则就有可能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最终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请广大居民切勿轻信赴缅北地区的任何信息,一旦被骗,应在充分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寻求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