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开始审议学前教育法草案。草案明确学前教育定位,补齐教育短板,聚焦学前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等突出问题,同时强化政府办园责任,遏制过度逐利,以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到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一直备受各方关注。教育部部长怀进鹏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办好学前教育,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党的二十大提出,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今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近年来,中国的学前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总体上看仍是国民教育体系的薄弱环节。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普惠性资源不足,保教质量参差不齐,教师队伍建设滞后等一系列问题,制约着学前教育的发展完善。
教育部部长怀进鹏指出,为了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有必要抓紧制定学前教育法。“(草案)明确学前教育定位,补齐教育短板。强调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要求地方政府依法举办公办园,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园,遏制过度逐利。禁止利用财政性经费、国有资产等举办营利性民办园;明确幼儿园不得作为企业资产上市。”
草案规范学前教育实施,提高保教质量。要求地方政府采取措施,促进适龄儿童方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学前儿童入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要求幼儿园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把保护学前儿童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制相关规定;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做好卫生保健管理工作,促进学前儿童身体正常发育和身心健康。
与此同时,草案还明确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或者受过相关专业培训。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存在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不得聘任。
此外,在有关经费保障方面,草案也进一步予以明确。教育部部长怀进鹏说: “完善投入机制,加强经费保障。强调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负担保教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强投入保障,强调学前教育财政补助经费列入各级预算,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促进教育公平,缩小城乡、区域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