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淄博日报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6日,由淄博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和市房地产经纪与评估协会联合发起的“以旧换新”省心购房企业签约仪式举行,全市首批1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代表签署合作协议。
“以旧换新”即旧房换新房,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联手,加速存量住房销售成交,优先提供优质房源,满足购房者置换需求,助推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
据报道,这是对全市房地产行业服务的一次革新,将有效推动改善置换房屋的脚步。“以旧换新”基本流程为: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意向客户沟通置换需求,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意向客户选择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的新房楼盘选定新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意向客户签订三方协议,并向新房项目交纳新房意向订金;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存量住房进行查证、验房、实勘等;意向客户完成新房购买手续。
“以旧换新”省心购房活动得到了淄博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积极响应。活动现场,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响应行业倡议,按照客户需求不同,研究制定合理的房屋置换方案,做好房屋置换全流程工作。
“基于理解购房者当下的需求痛点,从购房者真实需求出发,以‘旧房换新房’这一真正惠民利民的举措,助力更多购房者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相关企业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提高房源展示流量,扩大客户关注,同时提供新房项目更多选择,保障签约安全,为客户兜底服务。
今年8月28日,淄博市房地产开发协会、淄博市房地产经纪与评估协会发出“以旧换新”省心购房倡议书。
倡议书称,凡在城区内具有出售自有存量住房,购买新房意愿的群众,均可享受“以旧换新”省心购服务,优先锁定新房房源,同步出售自有存量住房,提升置换效率、兜底置换风险。
“以旧换新”省心购活动以诚信为基础,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倡导一站式服务。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好房先卖服务,线上线下聚焦推广加速销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优质房源锁定服务,满足置换需求。
全面落实“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提升交付质量,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8月,淄博市还出台了《淄博市新建商品住宅品质提升若干规定》,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
8月29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淄博市从住宅规划设计品质、住宅建筑设计品质、住宅市政环卫园林景观设计品质、住宅施工质量品质四个方面出台品质提升指引,进一步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
据介绍,淄博市在山东省内率先推行城市森林花园住宅建设标准,将新兴的绿色生态理念注入城市住宅建筑实践,成为《规定》最大亮点。《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的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全面落实“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提升交付质量,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淄博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定》是指导淄博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住宅项目建设、提升项目品质的方向性文件,引导开发企业强化建设优质住宅产品的意识,让广大群众在淄博不但“有房住”,更能“住好房”。
今年4月,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建设现场会在淄博市召开。淄博市市长赵庆文表示,近年来,淄博市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顺应消费升级和品质民生建设需求,持续提升住房性能和综合品质,打造了一批生态友好、精致宜居、智慧高效的居住小区。淄博市将持续加大高品质住宅供给,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更多宜居、韧性、智慧的好房子、好社区,努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