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房子被占,重新协调一套,最近,鹤岗一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怪事。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鹤岗女子打工还清10年房贷房子却被占,而且对方还能出具法院的正规文书。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据报道,刘玉梅2011年在鹤岗市中心城区购置了一套130平方米房产,之后去了外地打工。期间,开发商与另一名购房者出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败诉之后,经当地法院调解,将购房者的房源做了调换。而这一调换,加之该项目因涉及债务纠纷,至今未能办理产权证,便出现了已售房源被二次交易的“离奇状况”。
自己辛辛苦苦还了十年贷款,到头来房子却被他人占了,这事儿搁谁身上都不会干。对此,刘女士向法院申诉了一年多,近日当地法院给了初步解决方案:放弃自己还贷10年的这套房,重新协调一套其他项目同等面积的房。但这一解决办法并没有让刘女士满意,因为“本来小区的房子在市中心,交通方便,地段好,换的小区位置差,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
毋庸置疑,买房对于许多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自己买的房子,怎能说占就占、说换就换?此事也引发了公众对于房屋所有权的关注与讨论,同时还有对于房屋合同纠纷以及法院调解工作的质疑。
那么,刘女士的房子是怎么被占的?根据报道,房屋现居住人王某是在亲戚张某那里“买”的这处房产,而张某是因为与开放商存在房屋买卖纠纷,经法院调解,换到了刘女士的房子。于是问题就来了,张某是如何从107.29平方米换到已售出的130平方米房屋,王某又如何从张某手中“买下”这套房,整个过程充满疑点,法院方面在调节过程中是否作过尽职调查,是否存在渎职情况,其中有无猫腻,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查清。
开放商一房二售本就不合理,明明是开发商的问题,为何要让消费者来承担?到头来张某换了大房子,王某住了新房子,而还了十年贷款的刘女士却无房可住?刘女士的遭遇,让许多人为她鸣不平。这也不难理解,因为房屋财产安全不仅关系到每个人的基本安全感,事件的处理更关乎公众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感知与期待。面对这笔糊涂账,当地法院在第一次调解时就埋下了隐患,如今又试图“以房换房”解决,如此“和稀泥”既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无视,更有损司法公正与法律的威严。
严格坚持司法公正,守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人民法院必须坚守的底线与准则。对于刘女士房子被占一事,当地法院应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地处理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当地相关部门也应尽快介入调查,理清个中权责关系,对其中涉及的违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糊涂账。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给予当事人一个公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