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人寿风险处置再进一步。
9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官网公布《关于海港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业务的批复》,同意海港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受让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业务及相应的资产、负债。同时,在本次保险业务受让过程中,要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保险业务受让合规、平稳推进,并及时向该局报告有关情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恒大人寿严重资不抵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监管制度规定,监管部门已对其实施贴身监管并开展风险处置,目前公司经营稳定。
记者注意到,9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开了关于海港人寿筹备及开业的批复。
4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同意筹建海港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意海港人寿开业,并接受原深圳银保监局的属地监督管理。
从批复内容来看:
海港人寿注册资本为150亿元人民币。
海港人寿股东构成、出资额和持股比例如下:
深圳市鹏联投资有限公司,出资76.5亿元,持股比例51%;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7.5亿元,持股比例25%;
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12亿元,持股比例8%;
重庆市渝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2亿元,持股比例8%;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出资12亿元,持股比例8%。
海港人寿保业务范围如下: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海港人寿总经理为乔宁。
批准海港人寿筹建重庆、四川、陕西、湖北、湖南、河南、广东、江苏等省级分公司及80家分公司,并准予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