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茶饮品牌“本宫的茶”关联公司广州本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本宫餐饮公司”)被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根据相关的法律文书,加盟商黄某某与本宫餐饮公司于今年6月29日签署了调解书,确认双方签订的《单店自主经营合作合同》于当日解除,本宫餐饮公司需在8月25日前分两次按时足额向原告黄某某返还使用费70000元,若未按时足额返还任一期款项,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0000元中未履行的款项及违约金8000元。
因被告本宫餐饮公司未履行约定,8月4日,黄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9月6日,本宫餐饮公司法人代表郑权被限制消费,9月15日,本宫餐饮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宫餐饮公司旗下拥有茶饮品牌“本宫的茶”,后者注册于2015年,是一家将中国元素、高颜值、轻奢茶饮融合的茶饮品牌,主打加盟模式。窄门餐眼显示,截至9月18日,本宫的茶在国内有门店318家,其中287家正常营业。
明星胡海泉为本宫的茶的联合创始人,不过,今年1月,由胡海泉持股44%的广州江泉投资有限公司退出该公司股东行列。在胡海泉退出本宫的茶之前,该品牌上一次引起广泛关注是在2022年5月,当时本宫的茶因为偷税漏税被相关部门罚款。
除了与加盟商黄某某的纠纷外,天眼查显示,2023年1月3日-2023年9月7日,本宫餐饮公司被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和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先后执行共7次,被执行总金额为55.8707万元。此外,因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今年以来,本宫餐饮公司还被余某、姚某、陶某、北京悦览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目前案件还在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