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为何放任这些保安身着假警服混淆视听?他们简直是施暴,才罚款200元,太轻描淡写了,这是避重就轻。”9月25日,张家界天门山景区被围殴的成都游客夫妇对警方的处理结果提出异议。
鉴于参与打人的杨某义与覃某还有因涉嫌敲诈勒索或吸毒的前科,游客冯女士一家不接受警方处罚结果,匆匆返回成都。对此,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段旭律师分析称,应对伤者进行伤情鉴定,冯女士一家可对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相关物业公司聘用有前科人员担任保安,警方也应调查处理。
前情回顾:当地文旅局局长已探望伤者并道歉
9月21日、22日,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了成都游客冯女士一家9人前往湖南张家界天门山景区游玩,后因购买鞋套价格问题,冯女士与景区停车场一家商铺老板娘、停车场保安发生争执,冯女士称自己不仅被诬陷偷盗鞋套,还被陌生黑衣男子推搡抢手机,其丈夫也被五六名男子围殴,致眉骨部位皮肤裂伤缝合多针、眼球出血。其中数名男子身着疑似警服的制服。
天门山景区回应称,对此事不知情,该景区管理的停车场保安身着黑色制服。
据冯女士家人提供的《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现查明:2023年9月20日12时许,冯某在永定区天门山索道公司山门停车场旁边的一个小卖部里购买雨鞋套时,因价格问题与在小卖部里休息(老板不在)的保安邹某康发生争执,并与听到争执声赶来的覃某发生言语冲突,后冯某便打电话喊来其爱人刘某及家人,也与覃某发生言语冲突,在冲突中覃某用拳头对刘某进行殴打,同在保安室休息的杨某义看到后也赶来用拳头对刘某等人进行殴打。”
“9月20日13时许,邹某康在永定区天门山索道公司山门停车场里穿着有警察标志警用制服从事停车场的管理工作,与在天门山游玩的游客购买雨鞋套时发生争执,并引发游客被殴打致伤。”
除三人均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至十日不等的处罚外,杨某义和覃某还被罚款200元。
此外,《决定书》还披露,3人均就职于一家“永盛物业公司”,动手的杨某义与覃某均有吸毒或涉嫌敲诈勒索的前科:“2013年5月25日,因杨某义吸食毒品案,被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行政拘留。2015年4月8日,因吸食毒品,被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行政处罚。2018年2月10日,因杨某义和杨某某吸食毒品,被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行政拘留。2021年2月22日,因杨某义吸食毒品案,被慈利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21日下午,张家界相关部门已前往医院探望治疗中的刘先生,其亲属称“文旅局局长带景区管理局的人到医院慰问并道歉了。
被打者妻子:5人参与殴打丈夫,仅处理了3人
9月22日下午,冯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由于此次湖南之行风波迭起,夫妇俩出于担心不敢继续在张家界逗留,决定回成都治疗。全家人已在返程途中,对当地的处理方式,他们也带着满腹疑问。
据奇闻事件报道称,当地警方称,隔壁商户说鞋套平时售价10元一双,保安称根据物管协议,不可能按照5元的价格售卖。冯女士否认了该说法,其称,事发当天,她从未听见过有人提起10元的价格,隔壁商户老板娘仅表达了“这么便宜不卖”,涉事店面的老板娘回来后,也仅向冯女士表示愿意将钱退给她,没有提起过价格的问题,“我没搭理她了。”
“本来看他们过来,我还放心了。在我普通老百姓来看,他(民警)应该是主持公道的。”冯女士回忆,当天双方发生争执后,一群身着蓝色制服的男子突然出现,她喜出望外以为是民警,但对方一句话没说,将丈夫打进商铺,当时她“懵了”。
“起码还有2个人逍遥法外,(通报)提都没提。”她清楚地记得,当天参与殴打丈夫的陌生男子一共有5人,一人穿黑色制服,另3人身着蓝色制服,四人均配有肩章,与警服难以分辨。据其提供的视频截图标示,身着蓝色制服的涉事男子胸前警号位置,确有“xj”、“特警”等字样。冯女士称,自己常外出旅游,但没见过其他景区有这种穿着类似警服的保安。
冯女士介绍,被打后,丈夫至今仍头晕耳痛,视力模糊,在医院接受了多项检查。22日早晨,张家界当地医院还出了一份纸质报告称其视神经有问题,只不过全家人离开湖南十分匆忙,丈夫没有办理出院手续,也未带走报告和病历,所以也不清楚其诊断结果,医生特意打来电话叮嘱回去要继续治疗其视神经。
家属:当地要带法医来做伤情鉴定,欲登门慰问
冯女士称,丈夫在张家界住院时,覃某的妻子曾带着一箱牛奶来登门道歉,自己未接受其道歉,于是其妻下楼主动垫付了3000元医疗费。除这3000元外,冯女士夫妇自付医疗费用迄今已超10000元。
“我老公说要做伤情鉴定,他说可以,但也没做。”冯女士说,丈夫刘先生曾向民警提出想做伤情鉴定,对方没说什么,当天警方就发布通报,称对涉事的3人进行行拘。对警方未经过伤情鉴定,就定性为治安案件的做法,夫妇俩十分不解。
此外,他们还疑惑,“当地为何放任这些保安身着假警服混淆视听?他们简直是施暴,才罚款200元,太轻描淡写了,就是避重就轻。”
最令其狐疑的是,警方仅提供了一份从景区调取的监控视频。冯女士说,该监控视频画面模糊,估计摄像头设在涉事店铺对面、距离几十米的位置,她认为,景区停车场这样的场所,应该不止这一个监控摄像头。
冯女士回忆,事发两天后,包括登门慰问的文旅局长、景区工作人员,以及张家界警方,都没人回应解释该物业公司与保安的问题。冯女士一家人都有申请司法鉴定,提起行政复议的想法。
9月25日,冯女士称,9月24日,当地警方曾联系过自己,要求带法医来给刘先生做伤情鉴定,全家人还拿不准主意,景区方面也表示要来成都登门慰问,但被他们拒绝。
9月25日,天门山景区接线工作人员回应称,自己不清楚情况,建议询问永定区警方。
律师:聘用有前科人员担任保安,警方应对物业公司进行调查处理
对此,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段旭律师分析称,如冯女士所述属实,打人者因付款纠纷与其发生口角而故意伤害刘先生,若导致刘先生轻伤,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打人者在其明知冯女士已支付费用,而诬陷其盗窃而在公共场合随意殴打刘先生,并且造成了公共秩序混乱或其他情节严重情形,则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罪。
而目前所了解到的情况是冯女士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已经向永定分局申请伤情鉴定,但永定分局未予回应,对于永定分局不予答复的行为属于程序违法。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90条(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而永定公安分局未予答复的行为在程序上违反上述规定。对此冯女士、刘先生可以向上级人民公安机关投诉要求进行伤情鉴定。若构成刑事立案标准,殴打者应当承担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针对张家界警方对杨某义、覃某、邹某康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当事人冯女士夫妇对该处罚决定不服,夫妇俩有权直接针对该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本案中,冯女士及刘先生所造成的的损失,无论殴打者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殴打者都得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支出。
涉案人员中,邹某康身穿假冒警服,行为确实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警方还应当对其购买穿着进行行政处罚。打人者杨某义因吸食毒品被多次行政拘留,谭某有敲诈勒索前科,二人仍然就职于该物业公司,违反了《保安管理行政条例》第四十二条(四)招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公安机关应当责令景区物业公司限期改正并处一万以上五万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