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是一个热衷追星的姑娘,身处“饭圈”之内,为“爱豆”打榜、购买周边产品、参加粉丝见面会是她的消费常态。因家庭条件一般,这样“烧钱式”的追星让林某的生活难以为继。为了支撑自己的追星“事业”,林某便打算在追星时顺便干一些“副业”赚钱。
怎么做才能来钱快呢?在一次机场追星接机的过程中,林某和其他“志同道合”的粉丝聊天时发现了一个赚钱的路子——买卖明星身份信息以及相关航班、火车票务信息。
交了200元“学费”给提供明星行程的“黄牛”后,林某被拉进了数个微信群,一个“潘多拉魔盒”在她面前打开……
“某某hb(航班)信息”“某某zj(证件)信息”“某某tg(通告)信息”……这些微信群内聚集着大量“黄牛”,他们用拼音缩写、图形标志代表明星的姓名和行程,熟练地用“行话”进行沟通和交易。林某则只需要将“黄牛”发布的内容转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我会在原价的基础上加1元至2元把信息卖出去,想要追星的粉丝有需要就会找我购买”。
和林某一样,某重点大学的在校学生陈某也混迹在买卖明星艺人信息的“黄牛”群里。不同的是,陈某不仅从“黄牛”手中购买相关信息售卖,还通过“黄牛”学会了如何直接获取明星的航班行程信息。
“买卖信息的生意做了半年之后,我的上家‘黄牛’没时间帮我查找信息了,所以我就花钱让他教我操作。”据陈某供述,交了“学费”后,“黄牛”发给她一个文档,里面记录着国内一二线明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护照信息。根据这些信息,她便能够在航空公司的官网上查询到明星的航班行程,包括起飞落地城市、航班号以及具体时间。
有能力获取明星的行程信息后,陈某也想着发展几个“下线”来壮大自己的“副业”。既方便追星,又可以赚到零花钱,陈某的3个同班同学得知有这样的“好事”,也以“爱”之名欣然“加盟”。
通过设立微信群组分享、交换各自使用明星身份证号码查询获取的航班信息,林某和老乡朋友等3人采取同样手段获取了100条至2000条不等的明星乘坐航班、高铁信息,并以每条5元至2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牟利;陈某等4人非法分享公民个人信息总计724条,获利5000元至1.5万元不等。
2021年10月,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在查办一起案件时,发现辖区居民林某等人在网上收购明星航班、酒店入住等个人信息,并通过微信群售卖。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林某、陈某等7人很快被抓获,后被取保候审。
该案被移送吴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考虑到7名被告人的平均年龄不到24岁,其中5人是在校大学生,承办检察官遂与相关学校沟通联系,在充分了解他们的学习情况、在校表现后,决定对他们继续适用取保候审。
“我们只是追星,顺便赚点零花钱。明星们都是公众人物,在‘饭圈’里,粉丝掌握偶像的行程信息都是很正常的……”林某说出了自己非法倒卖、获取明星航班信息的初衷,而这也是很多粉丝的真实想法。那么,明星的航班、高铁购票信息算不算公民个人信息呢?
承办检察官指出:“公民的个人信息包括行踪轨迹,而通过航班、高铁的购票信息可以准确判断特定自然人所处的地理位置,并且这些信息具有一定时空特征,应当认定为行踪轨迹信息。”
最终,吴中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林某等7人非法获取并向他人出售不特定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考虑到7人均是初犯,归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并退赃退赔,承办检察官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提出对他们作轻缓处理的量刑建议。
近日,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林某等7名被告人三年至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至一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
据悉,除已经判决的7名被告人外,该案中还有其他人可能涉嫌犯罪,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跟进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