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百亿巨头保银私募又把前员工告上法庭了。
天眼查app披露的一条开庭公告显示,一则案号为(2023)沪0115民初106889号的劳动合同纠纷案将于11月16日开庭审理,该案件的原告正是知名百亿私募保银私募,被告为郭强。
虽然上述案件目前尚未披露更多的信息,但是界面新闻注意到此前保银私募就曾和郭强因为劳动合同纠纷而对簿公堂,当时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案号为(2022)沪0115民初30803号的民事裁决书中,也曾暴露出了双方的矛盾。
裁决书显示,2020年7月1日,郭强入职保银私募,双方签订履行期限自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劳动合同,约定郭强工作岗位为投研,工作地点在上海,月工资18000元(含津贴)。
2020年12月30日,双方又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之长期合作协议》,约定保银私募将某各类资源对郭强进行系统化、完整性投资研究能力相关的业务培训,郭强参加培训,应保证自用工转正之日起,在保银私募继续工作2年以上。若违反关于工作期限的约定,郭强应当偿还及支付保银私募历年培养成本,金额参考保银私募发放给郭强历年奖金的总和或公司因提供培训所付出的各类费用计1000万元中更高的一项。
2021年9月25日,郭强正式向保银私募提出书面离职申请,以保银私募拒绝其停止进行虚拟货币工作,停止其门禁,导致其无法进入办公室正常工作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
郭强在职期间,保银私募曾聘请专业人员对郭强等研究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向授课的专业人员支付了相应的劳动报酬。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郭强在保银私募实习,后者共支付63000元,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支付郭强劳动报酬共计340458.97元。
2021年11月1日,保银私募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郭强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1000万元,但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2年1月14日作出裁决,未支持保银私募的相关主张。
随后保银私募诉至法院,认为郭强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之长期合作协议》,要求判令郭强支付未履行服务期而产生的违约金人民币3808219.2元。
郭强则在答辩中表示,《﹤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之长期合作协议》是被保银私募胁迫签署的,并非自己真实意思,保银私募利用其强势地位,且威胁通过开除,不提供背调让员工无法找到新工作等方式要挟员工,以此来实现签署上述协议的目的。另外保银私募也并未对自己进行过专业技术培训,因此自己无需向保银私募支付任何费用。
最终法院判决郭强支付保银私募服务期违约金120000元,但驳回了保银私募的其余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郭强提出离职申请的原因中曾提及保银私募拒绝其停止进行虚拟货币工作,在答辩中郭强也表示《﹤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之长期合作协议》签署后,保银私募强制安排其从事虚拟货币挖矿、套利的研究和交易工作,没有按照约定培养其成为基金经理。由此可见,虚拟货币或是双方矛盾的导火索。
不过,对此保银私募表示,从未从事过法律法规禁止的虚拟货币业务,也没有任何监管部门认定公司从事过涉及虚拟货币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虚拟货币进行研究和学习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法院最终也因为郭强并未充分举证,保银私募对此不予认可,相关执法部门未对保银私募进行过查处而未采纳相关主张。
保银私募成立于2014年11月,目前管理规模逾百亿元。
截至目前,保银私募对郭强提起新一轮诉讼究竟有着何种诉求,又将会面对怎样的结果,尚不得而知,界面新闻也会继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