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场正在发生微妙的改变,甚至是撕裂。
成都崇州两岁女童被恶犬咬伤,惨状牵动人心,引发全社会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怒火。各地展开了整治不文明养犬和流浪狗的行动。
合肥宣布,发现出门遛狗不牵绳的情况,相关犬只将一律捕捉;安徽亳州、河南郑州等地街头,都出现城管针对不牵绳犬只的抓捕行动。然后,舆论场开始出现分化、撕裂。在短视频平台上,狗只被城管人员套入网兜情形被反复展现,实话实说,视频里被抓的狗有些无助可怜;之后是“老太太把爱犬抱在怀中坐地哭泣”之类的视频;再后来,就是养狗群体在社交平台上的“反击”:“咬人的是罗威纳,为什么要伤害流浪狗?”“任何生命都是平等的,它们有生存的权利?” “只因为你不喜欢,就想让一个物种灭绝吗?”……
于是,熟悉的剧情再一次上演,在极端个案发生之后,恶犬伤人的公共安全话题,被扭转成了:城管执法要文明;抓狗、打狗过程太血腥;反虐待动物何时立法?……那么,那个2岁女童的生命安全呢?还有2020年遭罗威纳疯狂撕咬,昏迷住院23天的8岁南昌女孩小小,还有2019年被两只恶狗撕咬致死的河北曲阳的9岁女童,她们的生命安全呢?
这些年来,每每涉及到犬只治理的话题,都会引爆舆论场里的可怕撕裂和对抗,双方水火不容,戾气四溢,且各自活在自己的信息茧房当中,不愿意倾听、不愿相信自己不认同的想法。哪怕面对女童被撕咬的血淋淋的现实,一些小群体仍然沉醉在自己编造的“视频是不全的,是小女孩先动手砸狗”的谎言里。目前,当地街道已经专门辟谣了这则谣言,但是谁能叫醒装睡的人呢?
一方面,猫狗作为伴侣动物,成为很多社会成员的精神寄托,被视为“毛孩子”,这种情感应该受到尊重,这也是社会文明的体现。另一方面,社会安全、个体安全应该得到保障,不文明养狗不应被姑息,构成安全威胁的流浪狗也应该被治理。这些是应形成的社会共识。
解决社会问题需要凝聚共识,而不是撕裂。在恶犬伤人的惨案发生之后,通过放大、渲染治理狗患的“血腥”“残酷”来转移话题、稀释流量,并不是在化解矛盾,而是自私、冷漠和残忍,只会引发更多的冲突和对立,形成以暴易暴、恶性循环的局面:前几年,就有大V公然鼓动用异烟肼投毒毒杀流浪犬,也有邻居养狗扰民,引发灭门血案的。
目前,各地轰轰烈烈展开的治犬行动,不应是一阵子,而要做到长期有效治理,切实解决狗患,同时也必须守住法律的底线,既不要迎合社会的恐慌情绪,搞“扩大化”“指标化”,也要顶住压力,不屈从于口水,对违反《动物防疫法》和地方养狗条例遛狗不牵绳的,该捕捉的捕捉,该罚款的罚款,该补证的补证。可以想见的是,一些地方捉捕犬只的行为,会被人拿到放大镜之下,反复炒作,一线执法机关必然压力山大。但无论如何,要把正确的事情做正确,而且坚持做正确的事,不因网络口水而改变,也不随着舆论热点的降温而转移。
就个体来说,希望少一些鼓噪,多一些共情;少一些暴戾,多一些理性。你家的“毛孩子”可能就是邻居眼里的猛兽,你不喜欢的狗子,可能是别人家的“家庭成员”。“动物是无辜的”不应成为狗主人僭越法律的借口,谴责要针对具体的违法者,而不要把仇恨指向养狗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