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到: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激励广大人民群众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抢险救灾,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为彭清林、李银蛟、蔡默思、张强、陈志康、李允武、庙春颖、张青茹、倪关林、徐四林、林兆桂、毛传林、毛立忠、朱阳洲记一等功,为陈建华、邵嘉斌、海秀成、蔡朝远追记一等功。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激励广大人民群众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抢险救灾,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为彭清林、李银蛟、蔡默思、张强、陈志康、李允武、庙春颖、张青茹、倪关林、徐四林、林兆桂、毛传林、毛立忠、朱阳洲记一等功,为陈建华、邵嘉斌、海秀成、蔡朝远追记一等功。
全省人民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英雄精神,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勇担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的可贵品质,进一步参与、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为在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汇聚强大正能量。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