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法治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则案件。
2020年8月20日,杨老伯下楼与邻居闲聊,物业工作人员张某悄悄来到他的身边,和他开玩笑。“他大力拍打我的双肩吓唬我,我受到惊吓后朝前趔趄差点摔倒。”杨老伯回家途中即出现心慌、头晕等症状,到家后情况急剧恶化并伴随呕吐昏迷等,家人立即将他送至医院救治。转院诊断为右侧小脑出血破入脑室、急性梗阻性脑积水、高血压3级(极高危组),并于当晚进行开颅手术,后因病情反复不断就医。杨老伯将张某告上了法院要求其承担15%的责任。
庭审中,法院委托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为,杨老伯现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目前状态符合精神伤残七级情形;王老伯自身所患高血压系其脑出血的主要原因,被人拍肩行为考虑为其脑出血的轻微原因,建议参与度范围为5%-15%。
法院酌定,对杨老伯本次受伤,张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共应赔偿杨老伯81,462.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