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凌晨,“陆川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陆川县一中学收取午休费用的情况说明”,内容如下:
1月11日,网上出现“陆川县一中学趴桌子午休收费”的信息,我局发现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责成收取费用的学校陆川中学附属初级中学进行整改。
该校已于1月11日停止收费,并将已收取的237人的午休费用全部退还。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学校管理,防止此类事情再发生。
近日,有家长在网上爆料称,孩子在广西玉林市陆川县文昌中学读书,每学期需要收取260元的午休费用,“实际上孩子就是趴在桌子上睡。”
该家长称,文昌中学初一总人数1200余人,仅这一项收入就是31万余元,她认为非常不合理。
该家长发布了一段疑似与学校老师沟通的电话录音。录音中,面对家长的质疑,一名女子回复,“这个学期有5个月,也没有收那么多,相当于每天1—2元。不清楚有没有教育局的文件,我们也是做事的。”
1月11日,记者多次试图联系文昌中学,暂未获得回复。
陆川县教育局的一名工作人员透露,他们会进行核实了解。
家长:学校要拿出收费依据
1月11日,奔流新闻记者联系到一位初一学生家长王光(化名),他说:“我家住在东城,步行到校也就八九分钟时间,考虑到孩子中午在学校休息不好,我特意向学校申请让孩子中午回家吃饭、休息,可学校不批准。现在,学校让孩子中午趴在桌子上休息,收费又这么高,这不合理。退一步讲,果真要收费,作为家长我可以掏钱,但学校要拿出收费依据。”
有学生家长直言,若是学生用了学校提供的午休垫、午休室,收费也能理解,毕竟占用学校资源了,但学生趴在课桌上睡觉还要收费,也难怪家长们“炸锅”了。
另一名刘姓家长表示:“孩子中午趴在桌上睡觉,手麻脚麻,也睡不好。我家孩子身体本来就单薄,孩子现在都瘦了一大截,脸色也是黄的。”
“先不管孩子中午趴在桌上睡得好不好,学校开口收费260元有啥依据?”一名不具姓名的学生家长抱怨说。
老师:没有依据,但不是乱收费
文昌中学一名老师告诉奔流新闻记者:“除特殊情况外,学生中午不能随意外出,这是更好地确保学生的安全与健康。事实上,看管学生午休并不是老师的责任,但每个学生性格不同,如果别的学生都安静午休了,个别同学却追赶逗闹或大声喧哗,那肯定是不行的,这就需要老师看管。另外,学生中午在校内午休,势必会增加学校的管理压力,对老师而言也是一种考验。学校实行统一管理,中午12:40后,我们的老师在教室看着学生午休,能保证学生都能休息好。只有休息好了,才能保证学生下午的上课质量。”
对于有家长提出该校其他班级有学生中午在家吃饭、午休的情况,该老师表示:“其他班什么情况我不了解,我们班统一管理,没有重大或特殊情况,学生中午是不让出学校的。”
这位老师还重申:“这个是午托费用,学校没有出具收费依据,但也不是家长所说的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