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在“网恋”,TA却在诈骗
你以为是爱情,TA却把你当生财之道
你以为是知音,TA却把你当自动提款机
没想到与TA的首次“奔现”之地,竟是在法庭
……
近日,宝山区人民法院
审结了一起标的额高达170万余元的诈骗案
事情要追溯到2018年
李大爷通过微信“摇一摇”功能
结识了“单身妙龄女子”吴某某
隔着手机屏一来二往
两人感情逐步“升温”
迅速建立了恋爱关系
吴某某总是无微不至地
关照着李大爷的生活
“嗲嗲糯糯”的甜美声音
面容姣好的“自拍照”
更是让李大爷渐渐“陷了进去”
这样“甜蜜的恋爱”
一谈就是四年
“奔现地”竟在法院!
四年里,吴某某一直没有以真面目示人,还常常用生病需要钱治病、外婆去世需要丧葬费等理由找李大爷帮忙。深陷情网的李大爷对她可谓是有求必应,在这“甜蜜的爱情”中,李大爷多次转账给吴某某总计170余万元。
直到开庭审理时,李大爷才与吴某某实现了“网恋奔现”。
坠入“甜蜜陷阱”的李大爷却不知道,自己的养老钱是被吴某某用于打麻将、日常开销、请他人吃饭等,挥霍光了。
更另李大爷意外的是,一直与他建立恋爱关系的、印象里年轻貌美的女子,竟是年近五十的已婚大妈。
这位大妈虽并不识字,但通过向他人学习编辑文字消息、捏着嗓子模仿年轻女子的声音,以及给李大爷发送从网络平台下载的年轻女子照片,想方设法伪装形象,逐步取得了李大爷的信任,最终让李大爷掉入了“网恋”诈骗的圈套。
法院判决
宝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被告人吴某某退赔被害人李大爷的经济损失。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吴某某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网恋诈骗屡见不鲜
被害人们为何会前仆后继
深陷其中呢?
“网恋”诈骗案件的“套路”特点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行为结构为: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行为人取得财物→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上交友也成为一种潮流,由此结为情侣的情形也并不少见。但游离于真实社会之外的虚拟网络,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以恋爱为名、行诈骗之实是犯罪分子的惯用手法,“套路”往往有迹可循:
1.打造“人设”
利用网络社交平台,抓住被害人急于求偶、消解寂寞、获得情感认同等心理,虚构编造符合被害人内心期待的“人设”,吸引防范能力较低、易于信赖犯罪分子的被害人。
2.取得信任
通过日常聊天交往等手段“加深了解”“培养感情”,与被害人建立起虚假的“恋爱”关系,并在此过程中掌握被害人的各类信息,进一步取得被害人的信任。
3.编造谎言
在充分取得被害人信任之后,编造“生病”“借款”“急用”“资金周转”“共同投资”等理由,诱骗被害人支付钱款。
谨防披着“爱情”外衣的诈骗
法官提醒:不要轻信网上打造的“人设”,网上交友要多一份戒心。凡涉及到借款、投资等金钱话题要提高警惕,建议认真核实对方身份,避免掉入骗子的“温柔”陷阱,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