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坏到骨子里了!近日,浙江某地,一男子下雨天未带伞,于是就到路边一老人家的屋檐下躲雨。可在离开时,男子竟然将老人晒在门前的菜给踢到了雨中,最后老人只好将菜倒掉。
6月21日,浙江某地,一老人回家发现晒在门前的菜被淋湿了,无奈之下老人只能将被淋湿的菜倒掉。
老人记得这菜是晒在簸箕里的,已经九成干了,而簸箕是放在门前屋檐下的,怎么回来时簸箕跑到雨中去了呢?难道簸箕长了脚不成?于是老人就查看了监控,这一看就发现了问题所在,老人被气得不行。
根据沭阳融媒引用网友“大千金”发布的监控视频显示,当日上午10点50左右,一男子出现在了监控视频中。该男子与屋主老人应该认识,视频中男子直接走到屋外,叫了两声,见没人答应,于是就独自坐在了门外凳子上躲雨。
期间,还有不少村民路过,视频中可以听到男子与路过的村民打着招呼。坐了两分钟后,等村民们都走远了,该男子也起身准备离开了。可接下来的一幕却让人非常气愤。
视频中,男子起身离开时,看到地上有一个簸箕,里面晒着菜。该男子竟然边走边踢,直接将簸箕踢到了雨中,然后大摇大摆地就走了。
真是太缺德了,在别人屋檐下躲了雨,临走时还将别人的菜给踢到雨中,就没见过这么损的人。干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病态心理?
还好是有监控,不然还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从视频中男子与路人打招呼来看,该男子应该也是附近的村民,说不定就是一个村子的,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到底对屋主有什么不满了,要趁人不在家时使坏?
从男子干坏事时的这种从容来看,或许在他人里,这种行为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吧,也或许他早已习惯了这样的事。勿以恶小而为之,坏事虽有大小,但都是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老人的菜已经晒的快干了,放在自家门前并不影响路人通行。菜是老人的私人物品,躲雨的男子却将菜踢到了雨中,从法律上来看,这已经涉嫌故意损毁他人财物了。如果老人报警,该男子可能将面临治安拘留和罚款。
人可以不做好事,但绝不能干坏事,否则可能就会成为千夫所指,万人唾弃的人民公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