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大皖新闻曾报道河南省平舆县所属国企豪掷3亿购买5000台无人机一事(《河南一县属国企豪掷3亿购买5000台无人机?县交通运输局:不知此事,具体问企业负责人》),9月18日,作为卖方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称总金额3亿元无人机合同解除。永悦科技继昨日跌停之后,19日开盘又大跌逾7%。
大皖新闻此前报道,8月28日,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科技)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智能)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舆畅达)签订了一份总金额3亿元的《销售合同》,所涉及合同标的为5000台无人机。大皖新闻关注此事,并对县交通运输局进行了采访,有关工作人员回应:不知此事,具体问企业负责人。
连日来,大皖新闻记者持续关注此事。
9月18日,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永悦科技,603879)发布关于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8月27日签订了《销售合同》与《补充协议》。鉴于本次交易内容拟进行调整等因素,双方经多次协商后一致同意于2023年9月14日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自《解除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解除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终止双方之间的合作。
公告称,公司与平舆县有关部门于2023年在平舆县就双方产业合作事宜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并在包括无人机发展情况、农业植保社会化服务运营、飞防培训、高质量示范田等领域达成合作意向。在盐城永悦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年销售合同中,约定甲方向乙方采购5000台无人机,总货款3亿元,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
销售合同解除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方面,公告称,原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的日常经营合同,原合同解除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目前原合同尚未正式执行,原合同的解除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永悦科技还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江苏证监局出具决定对永悦科技和公司董事长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